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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及股東的常見問題
点击数:1306    发布时间:2009/2/18

1) 問:
股東和董事有什麽不同? 
答:
股東和董事的不同,請見以下權利及責任對照。


股東的權利及責任如下: 
參加股東會,並根據股份比例享有投票權
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選舉和被選舉爲董事會成員
獲取股息
優先購買其它股東轉讓的股份
優先認購公司新發行的股份
公司清盤後,依法分得剩余財産
股東會審議及通過年度審計報告
通過股東會聘任或辭退董事、並決定有關董事的薪酬事項


董事的權利及責任如下:
負責公司日常運營及決策
保存會計賬簿及營業紀錄
負責銀行賬戶管理
代表公司借入貸款並以公司財産作爲抵押
擬定公司利潤分配方案
擬定公司注冊資本增加方案
召開股東大會
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2) 問:
股東及董事可否由同一人擔任? 
答:
可以。公司股東及董事可以是同一人。
 
 
3) 問:
有限公司至少要有多少名股東及董事? 
答:
至少一名股東及一名董事,股東可兼任董事。
 
 
4)問:
非香港居民可否成爲香港有限公司股東及董事? 
答:
年滿18歲或以上,持護照或身份證的中國居民或海外人士均可成爲香港有限公司的股東或董事。
 
 
5) 問:
如非香港居民,是否一定要持有護照才能成爲有限公司股東及董事? 
答:
不需要。但若公司欲在香港銀行開戶,股東和董事需持有效護照或通行證及身份證。
 
 
6) 問:
有限公司能否出任另一間有限公司董事? 
答:
可以。
 
 
7) 問:
其他人士可否查看公司董事及股東數據? 
答:
可以。所有在香港注冊的有限公司信息,包括股東姓名、地址及持股比例和董事姓名、身份證或護照號碼及地址均可供公衆人士查閱。如不想被查閱,標準香港可提供兼任名義股東及名義董事服務。
 

 咨询顾问-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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