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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文书拿到香港以外(除中国内地)使用,分三种情况
点击数:1043    发布时间:2014/2/17

香港的文书拿到香港以外(除中国内地)使用,分三种情况:


1.拿到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则只需要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认证(也叫加签),即可使用;
2.拿到非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需要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认证,最后拿到使用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如果该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
3.将香港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北京大使馆认证

 咨询顾问-陈
 咨询顾问-宋